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维护学术尊严,促进学术创新,北京大学秉承学术民主、教授治校和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营造自由健康的学术氛围、提升广大师生的学术道德水准、净化学术空气、鼓励学术创新为目标,大力推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积极营造自由健康的学术氛围。我校在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面坚持如下几点原则:
一是建设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学术自由的基本精神在于学术研究的自由意志、独立精神和批判意识;而学术规范的宗旨即在于对学术自由的维护与尊重。在学风与学术规范建设上,我们强调既要积极推崇并维护学者的学术自由,也要倡导学者在自由表达学术观点的同时遵循共同的学术规范。
二是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一方面,倡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术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另一方面,积极提倡学者自觉地尊重、维护和实践科研活动的职业道德,将学术规范自觉地内化为自身科学活动的行为准则及价值取向。
三是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对于学术失范事件,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同时,着重致力于学术失范的预防机制建设,避免潜在的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
四是建设表现形式与实质内容并重的成果评价体系。一方面倡导学者要从细节做起,注重基础性的形式规范,对于研究过程中包括引文注释、观点引证等技术、形式层面的具体规则精益求精;同时更要从追求原创性和实质性进展、把握正确的理论导向、运用科学的学术批评等内容层面形成研究成果的规范性评价。
据此,我校在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将学术规范建设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形成全校师生全面动员、共同参与,各单位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机构,事有专管。2007年,我校在学术委员会下专门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由各学科领域德高望重的资深授、学者任委员,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引导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修订规章,完善制度。近年来,我校先后制定、发布了《北京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案》、《北京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办法》,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学术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修订了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学位论文失范追究导师责任制度。通过一系列建章立制工作,为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是宣传教育,防微杜渐。在上述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组织全体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广泛参与了草案的修订,这个过程,一方面广泛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得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科学,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宣传与教育的过程。在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中、在对学生进行的讲座、座谈中,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大量学术规范教育课程,防患于未然,力求将学术道德规范意识、学术道德规范常识通过每一次机会渗透到每位师生员工的潜意识中。
另外,学校还计划分学科加大力度建设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同时编发不同学科的学术规范细则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学校各种资源,以多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学者自律的良好学术道德氛围。
(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在教育部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转载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3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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