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关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邮编:10081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教育部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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